混合膠鑒定要有標準了?聽天膠貿易老司機怎么說的
作者:盛亮 青島威爾斯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
最近市場上流傳出一份《混合橡膠通用技術自律規范》。對此,有人驚呼混合膠完蛋了,有人說這種東西不痛不癢,看完了之后有點小小的感觸想寫出來。
首先,這份文件是真實的,不然大家可以去中國天然橡膠協會的網站去查詢www.cnraw.org。其實一個文件是否對市場有影響,當然還是要看發布人是誰了,文件中蓋章的有兩個協會,一個是中國天然橡膠協會,另一個是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。雖然都是中字頭,不過看了看協會介紹,都算是民間組織。據此很多人認為這種文件不具備法律效力,對市場的影響微乎其微。
為了更好理解這個自律規范的內容,有必要將《復合橡膠通用技術規范》拿出來比較一下。因為混合橡膠的前生今世,也是在復合橡膠執行新標準之后才有了這個編碼標準的春天,具體后面展開再講。2014年12月31日,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第33號公告的形式正式發布復合橡膠的標準。根據此一標準,復合橡膠被定義為“生橡膠與炭黑、二氧化硅(白炭黑)等配合劑的均勻混合物”。當按ISO9924試驗時,復合橡膠中生橡膠含量不應大于88%(質量分數)。此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,但是海關、商檢并沒有出臺正式文件嚴格要求,加上各大輪胎企業輪番進京訴求,標準實施時間又延期了6個月,于2016年2月1號正式施行。這個政策且不說內容如何,發布人是國家質檢總局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,這種國家層面的結果是什么呢?自2016年2月新標準實施以來,青島保稅區只進口了一個批次的復合橡膠,換句話講——復合橡膠沒人進口了。我比較好奇的是,混合橡膠這篇技術規范是自律規范。那么自律是要求哪些人自律,又是哪些方面起草的?仔細一看,都是產業的巨頭。既然是自律規范,是不是起草者第一個就要遵守呢,如果不遵守的話這規范不就是一紙空文。那如果這些產業巨頭都遵守自律規范真的不進口了,市場又會如何呢?更有意思的是,這個自律規范執行時間是8月18日。考慮到文件是8月4日公布,8月18日就執行,那之前訂的遠期船貨怎么辦呢?因此,這個文件到底有沒有用,其實只要盯著起草人執行結果就知道是不是來真的了。如果連他們都不遵守執行,這個自律規范還會有公信力嗎?
其次,從文件本身來看,它還是有一些積極意義的。這份自律規范明確提出了混合橡膠的定義。最近,全國各大海關對于混合膠的查驗都十分嚴格,但歸根到底什么是混合橡膠,如何檢驗混合橡膠,對于海關來說則是個十分頭疼的問題。這份自律規范對混合橡膠的定義,分類,成分,包括檢驗方法,以及對國外客戶的要求,都做了一一詳細說明解釋。不過,這里面又出現了一個問題,即海關對混合橡膠到底是怎么定義的?現在混合膠進口的代碼使用的是40028000。海關代碼一般分為兩層,首先看4002,在海關總署方面4002這個代碼解釋的含義為合成橡膠及從油類提取的油膏,初級形狀或板、片、帶;品目40.01所列產品與本品目所列產品的混合物,初級形狀或板、片、帶。從這里不難看出4002主要指向是合成橡膠,但是后面加了一句品目40.01和本品目的混合物也可以。而4001眾所周知就是天然橡膠代碼,那簡單理解就是:4002也可以是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的混合物,40028000輸入之后海關顯示為稅目40.01所列產品與本稅號所列產品的混合物,所以天膠加合成的方式完全OK的,但問題是成分含量怎么檢測?這不僅是海關最頭疼的問題,也是貿易商和工廠最頭疼的問題,因為誰也沒法說清楚混合橡膠到底怎么區分含量,大家都是不明所以。而本次出臺的自律規范給出了一個答案,即用含氮量來區分。這個方法究竟有沒有效果,咱不是技術咱不清楚。不過不管怎么樣這是一個重要的參考方式,盡管兩個協會都是民間組織效力如何未知,但我看到時未必。舉個例子,雖然是民間組織出臺,但是海關對于混合膠的審價系統,一直都是參考民間組織的報價來制定的。中國橡膠信息貿易網(WWW.QINREX.CN)就一直青島保稅區的海關一級參考價格,這個網站就是個地道的民間組織,如果因為通關有異議的時候這個網站報價就能幫你。
這份自律文件里面還規定了混合膠的成本比例,要求五五開,這一規定有點強人所難。海關關于橡膠總解釋中的注釋五是這么規定的:本章注釋五規定了區分非復合(品目40.01及40.02)與復合(品目40.05)的初級形狀、板、片或帶狀橡膠或橡膠混合物的標準。本注釋對于是凝結前還是凝結后復合不加區別,并允許品目40.01及40.02的橡膠或橡膠混合物含有某些物質,只要這些橡膠或橡膠混合物仍保持原料的基本特征,允許含有的物質包括礦物油、乳化劑、防粘劑、少量(一般不超過5%)乳化劑的分解產物,以及非常少量(一般低于2%)的特殊添加劑。5%和50%這兩個比例,我覺得兩個民間組織應該左右不了海關,同時形狀也左右不了。由此看只能說這兩個民間組織給出了一個意見,但是具體操作中能不能執行還是未知數。同時,相信按照目前東南亞加工廠的加工水平,他們也做不到。
最后這個文件的出臺是否會對市場造成巨大影響,還是要看后續執行。單純的民間組織文件其實無法約束市場,但是它給出了關于混合橡膠的明確定義和檢測方法,這點會不會得到海關認可需要重點關注。其中涉及成分實含量,外觀形狀等規定,我相信海關看都不會看。但是含氮量這一檢測方法,對于海關來說應是個不錯的嘗試,假設海關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檢測,市面上又有多少混合橡膠能經得住推敲?
當然現在一切都是基于假設,靜觀其變吧!
轉自:橡膠技術網,橡膠行業門戶網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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